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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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10日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强班子、带队伍、促业务,扎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9月28日,海原县检察院党支部联合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党支部共同举行了以“守护公益、携手同行”为主题的“3+X”党日活动。
首先,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论述、《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立区战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与会党员围绕“守护公益 携手同行”主题,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了座谈交流。
主题活动中,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党支部书记俞敏、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党支部书记张汉东分别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各自部门职责,就检察公益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何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可操作性的工作要求。
最后,全体党员赴海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海原县四季鲜屠宰厂进行实地查看学习,以全面提升全体党员对检察公益、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和加强双方协作配合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依法保护环境,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和担当。
本次党建交流及业务交流,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提高、共同发展的目的。俞敏检察长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扎实开展业务工作,使党建工作与业务融为一体,使每位党员同志都成为政治上强、业务上精、群众广泛认可的优秀共产党员,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担责、为党尽责。